米酒調降稅率 WTO有意見
【聯合報╱綜合報導】
立法院修正「菸酒稅法」調降米酒稅率,引起歐美關切,前WTO副秘書長艾波特指出,米酒稅爭議關鍵在於有無違背國民待遇原則,而WTO對酒品稅級分類,傾向採酒精濃度非製酒原料為依據。 中央社報導,艾波特表示,爭議的癥結在於調降稅率的作法是否符合關稅暨貿易總協定(GATT)第三條規定。其中規範國民待遇原則,即台灣向洋菸酒課徵稅賦,歐美國家主張對台灣產菸酒也須一體適用。 歐洲聯盟更質疑,修正通過的菸酒稅法獨厚台製米酒。艾波特說,原料不同所釀製酒品有別的爭議,WTO向來不受理。 【華盛頓特派員劉永祥/十九日電】立法院三讀通過調降米酒稅額,美國貿易代表署(USTR)今天回答媒體詢問時表示,美國關切米酒降稅可能造成的市場影響,貿易代表署已直接向台灣當局表達這項關切。 【記者周小仙/台北報導】經濟部官員認為,歐盟不見得會提告,若真敗訴,就將米酒調回原價,或降低蒸餾酒價格。
No Comments
What people say只有註冊過的使用者才能留言。